法律责任
1.期货交易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5倍罚款不满10W处以10-50万,对直接负责人处以1-10万罚款:
未经批准变更名称或者注册资金,设立分所和其他交易场所
违反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制度。不按照规定对会员进行检查。未建立和执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保证金制度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hbz)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期货从业
[无忧通关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不过退费高端服务
期货从业
[金题通关班]
2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图书赠送校方服务
期货从业
[金题强化班]
1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