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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设备监理师考试《基础及相关知识》知识点2

发表时间:2015/10/13 11:12: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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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扰的权利。

特征:

(1)物权是对世权。

在物权关系中,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即物权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一切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犯权利人的权利和不干涉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

(2)物权是支配权。

物权的权利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实现权利的内容,而无需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

如设备工程的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使用该设备工程,也可以出租、放弃该工程,不需要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

(3)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人可以向任何人主张权利,物权的义务人所负担的仅是不妨碍物权人行使权利的消极义务,而不需负担积极义务。

(4) 物权的客体是物。

物权是以物为客体的权利。

该特征是物权与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支配权、绝对权的重要区别之一。

2、物权的分类:

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的所有人,可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解决的是物归谁所有的问题,他物权解决的是物的利用的问题。

(1)自物权

1)自物权:又称所有权,是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以下四种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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