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①惩罚性原则②补偿性原则。
62、继续履行是指违约当事人无论是否已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违约金责任,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继续履行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63、约定债务抵销的债务要求不高,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相同,但要求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64、合同依法定解除后,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5、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是承担继续履行违约责任的方式。
66、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①没有仲裁协议的②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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