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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重点合同管理

发表时间:2015/11/9 13:47: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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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理解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

42、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3、承诺是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承诺。

44、合同本质对合同的形式并不作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的自由原则成为一切制度的核心。

45、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另一方按约定的程序终止合同而发生了争议,此争议应当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处理。

46、缔约过失责任主要表现为违反先合同义务,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④违反缔约中保密义务。

47、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具有同等过错,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

48、对于价款或报酬不明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4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①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③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50、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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