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第四节 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先分配优先股股利再分配普通股股利。
5、转作资本或股本的利润或普通股股利
【例题】
1.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为500 000元,本年度净利润为800 00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则该企业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008年考题)
A.140 000元
B.240 000元
C.440 000元
D.640 000元
【答案】B (800 000-500 000)×80%=2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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