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相关考点辅导4

发表时间:2013/3/6 14:38: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审计师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为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考点,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

知识点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销售额

1.销售额: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不包括: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保险的保险费,以及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共性:都是代收的

2.含税销售额转化: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特殊销售额的确定

折扣销售 一张发票,折扣后;另开发票,全价

销售退回、折让 有证明单可以扣减

以旧换新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 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项税额,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进项税额

包装物押金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逾期包装物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进项税额

(1) 可以抵扣的情形

以票抵税 1.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抵税 1.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2.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2) 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纳税人自用的应纳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相关文章:

2013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考点汇总

2013年审计师考试宏观经济学知识点汇总

2013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考点汇总

更多关注:审计师 考试成绩查询  审计 师考试科目  审计 师报考条件

顺利通过审计师职称评定,可同时参加中大网校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培训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审计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3380

        初级 中级

        761人正在学习

      • 审计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续学服务校方支持

        1980

        初级 中级

        545人正在学习

      • 审计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980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