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知识点精讲8

发表时间:2013/7/21 15:30: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审计师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为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考点,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是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

二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责任。

1.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审计法规定的行为,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审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2.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给予处罚。

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审计法规定的行为,或者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审计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2013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知识点精讲汇总

2013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考点汇总

更多关注:  审计师考试科目  审计师报考条件  审计师考前辅导

(责任编辑:cx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审计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3380

        初级 中级

        761人正在学习

      • 审计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续学服务校方支持

        1980

        初级 中级

        545人正在学习

      • 审计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980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