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管理第二章审计法第二节的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一、审计机关的职责
重点条目:
1.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1)审计署——国务院总理领导——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审计署对央企及重点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审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审计机关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二、审计机关的权限(必考点)
1.要求提供资料权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检查权
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3.调查取证权
审计机关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4.制止权
(1)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2)必要时,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3)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 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5.处理处罚权——政府审计的特色
分为审计处理权和审计处罚权。
(1)审计处理权——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
审计处理的措施: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
▲注意:目的是纠正错误,不属于行政处罚。
(2)审计处罚权——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审计处罚权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6.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7.建议权——建议给予处分、建议纠正违法规定
(1)建议给予处分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及资产,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2)建议纠正违法规定
【例题-单】(2007)按照法律规定,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是()
A.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
B.被审计单位负责人
C.审计人员
D.审计机关负责人
『正确答案』B
【例题-多】(2007)审计机关的下列权限中,属于审计处理措施的有()
A.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B.建议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纠正不当规定
C.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D.制止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E.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B项为建议权,D项为制止权,E项为调查取证权。
【例题-单】(2008)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冻结时,应当向法定机构提出申请.该机构是( )
A.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
B.被审计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
C.上一级审计机关
D.有关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例题-多】(2009)下列各项中,属于审计处理措施的有()
A.冻结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
B.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簿
C.责令被审计单位退还违法所得
D.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E.对被审计单位给予警告
『正确答案』CD
【例题-多】(2010初)下列各项中,属于审计处理措施的有()
A.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B.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C.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D.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E.封存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正确答案』BC
三、审计管辖(掌握)
(一)审计管辖的原则——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定管辖
1.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
某一部门的财政关系隶属于哪级政府,某一单位的财务关系隶属于哪级部门,则该部门、单位就是该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管辖范围。
·注意:在地方的中央部门的下属单位,仍属于审计署的管辖范围。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原则
无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及部门不存在财政、财务上的隶属关系,不能用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确定审计管辖,但其国有资产接受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监督管理,这就形成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3.指定管辖原则
两个以上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的划分发生争议时,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的原则。
(二)审计管辖权的转移
1.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2. 不能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的情形:
(1)审计署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事项、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事项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事项
相关文章:
更多关注:审计师 考试成绩查询 审计 师考试科目 审计 师报考条件
顺利通过审 计师职称评定,可同时参加中大网校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培训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