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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知识点精讲4

发表时间:2013/7/21 15:26: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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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审计师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为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考点,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一、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为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广义上理解,作为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是法律行为。

狭义上理解,法律行为是指民法学上的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

本节所述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例题2·单选题】(2009年试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C.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D.公司之间依法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签订合同、订立遗嘱等。

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只有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才为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意思表示----指行为人把进行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实施某一民事行为,必须将该意思表示出来。

3.民事法律行为应是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必须具有预见其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项民事活动,必须以行为人具有实施该项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要件。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其意思的表示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强迫行为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民事行为;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须是真实的,即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外在的意思表示一致。

3.标的合法

标的是行为作用的对象。标的合法是指标的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1)标的可能,是指民事行为的标的可能实现。

民事行为的标的不可能实现称为标的不能。

(2)标的确定,是指民事行为的标的自始确定或能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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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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