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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精选33

发表时间:2012/9/3 11:41: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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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精选,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第六章 公司法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中华考试网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关注: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例题3·单选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作出决议应当( )。

A.经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来自

C.经1/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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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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