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审计师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为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考点,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
五、决算编制和审批
(一)决算的编制
(二)决算的审批
1.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查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3.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4.时间要求:
(1)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2)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政府决算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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