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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章节辅导(11)
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初级不作要求)
一、行政诉讼特征与原则
1、特征
(1)原告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2)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是法院按司法程序解决行政纠纷,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
2、原则
(1)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2)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
(3)不适用调解原则
(4)行政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原则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P439)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此外,《行政诉讼法》和《解释》还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掌握P439)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例题】(2005初)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 )。
A.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
B.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机关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
D.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E.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
【答案】DE
三、行政诉讼管辖(P440)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地域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移送管辖
4、指定管辖
【例题】(2007中)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C
四、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审理和判决(掌握P441)
1、提起行政诉讼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005中)A企业因侵犯B企业的商标权,被所在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A企业不服,向该县所属市的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工商局经过复议,维持了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A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该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
A.县工商局
B.市工商局
C.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
D.B企业
【答案】A
【例题】(2008中)提起行政诉讼符合的条件包括:( )。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原告因具体行政行为受到损失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DE
2、提起诉讼期限
不服行政复议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讼的,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自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
【例题】(2006中)被审计单位对财务收支审计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C
3、受理与审理
法院接到起诉状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在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下列情形除外: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4、判决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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