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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辅导(18) 2010年审计师考试法律部分第五章

发表时间:2010/9/28 9:10: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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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在机构所在地纳税;
(2)非固定业户:在销售地纳税,未在销售地纳税的,要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交;
(3)进口货物在报关地海关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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