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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措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述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示例】
1.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经涉及到甲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申请行政复议。题干中的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很明显该报告并没有发生效力,需要省教委的"阅示"(即阅后作出指示)。据此,B选项正确。
2.下列情形中,(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服的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不服的
【答案】ACD【解析】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排除B项。
3.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附带审查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有( )。
A.国务院部门的规章 B.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C.行政法规 D.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答案】BD【解析】可以审查的"规定"是指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但这些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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