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债
(1)定义:政府以信用方式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按举债主体不同分为中央债和地方债,在我国,《预算法》规定我国公债发行的主
体是中央政府,地方不得发行任何政府债券(2009年有变化:经中央审批,地方可以在一定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按期限分类:短期(1年以下);中期(1年-5年);长期(5年以上)
●按流动性分类:可转让债券(记帐式国债);不可转让债券(凭证式国债)
(2)特点:有偿性、自愿性、灵活性、安全性
(3)作用:筹集建设资金;弥补财政赤字;调节货币流通量(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实现);调节经济运行
弥补财政赤字方式:动用历年结余;发债;增税;向银行透支;从各国财政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采取发债的方式弥补财政赤字,这也是公债最初的一项功能,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公债已成为调节货币供求、协调财政与金融关系的重要政策手段。
【例题】(2006中)国债是政府组织收入弥补财政赤字的一个重要手段,但不能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 )。
【答案】×
3、公共收费
是指政府机关或委托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以及批准使用国有资源时,向受益人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税收与公共收费的区别体现在:是否具有强制性;是否遵循市场等价交换原则;是否纳入预算管理;
4、国有资产收益
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取得。主要包括:股息、红利、租金、资金占邮费、土地批租收入(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转让和处置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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