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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掌握P48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征税对象与税率
1、征税对象: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掌握P490)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优惠税率为15%、20%,其中:
(1)适用15%优惠税率的企业只限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适用20%优惠税率的企业分有两种:
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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