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整理了2012年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之《法律基础知识》辅导讲义,帮助考生备考。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P502)
1、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股东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或抽回股本。
(2)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润的10%列人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提取任意公积\分配股利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