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第二部分企业财务管理第六章利润及其分配管理第二节非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的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第二节 非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
一、原则
1.规范性原则
2.公平性原则
3.效率性原则
4.比例性原则(要有一定比例的留利)
二、程序
税后利润的分配应当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补充:法定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是“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 |
3.提取任意公积金 | 由投资者决议 |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提取的公积金 =(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提取的公积金。 |
▲补充: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当年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一般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三、企业利润分配项目
(一)公积金
用途:
1.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按税法规定不能用税前利润弥补时,可用税后利润弥补,也可用公积金来弥补。——三种补亏方式(税前利润、税后利润、盈余公积)
2.用于增加企业注册资本。
(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例题-多】(2010初)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的税后利润可用于( )
A.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B.转增资本公积金
C.提取法定公积金
D.提取任意公积金
E.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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