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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事业单位《申论》提高练习13

发表时间:2015/11/19 17:13: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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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两年前,有关部门就公共租赁房开始调研时,一个重要背景是,希望通过公共租赁房“探索解决大学毕业生等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是各国都面临的一个难题。他们虽然不属于低收入群体,但刚刚就业,积蓄少,存在阶段性的住房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政府有责任支持他们解决住房问题,公共租赁房就是很好的方式。

常州规定,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的新就业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市市区没有房产”等条件。同时,为了便于审核,必须由新就业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向房管部门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政府为这一群体提供公共租赁房,客观上为企业减轻了负担,留住了人才。”常州市房管局局长朱建文说,目前只接受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提出申请,对“新就业人员”的认定标准还比较高,将来要探索与企业合作,引入企业的资金和土地,共同建设房源。

在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园区,“政企合建”的模式已经开始落地。目前北京市已经在亦庄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和顺义机场园区进行规划,通过政府与园区合作的方式,集中为他们提供公共住房。

在北京、上海等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众多的城市,多数新就业人员并非本地户籍人口。然而,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限,多数城市的公共租赁房仍然只保障本地户籍人口。“北京在制度设计的时候还是有户籍门槛的。”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程建华说,“现在北京有户籍人口1300万人,外来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有450万,以目前的建设规模,很难放开,资格认定也有困难。”

能否突破户籍这道“门槛”,成为公共租赁房实现“全兼容”的一个难题。

“由于目前公共租赁房资源不够,无论是低收入家庭还是新就业人员,保障的门槛还是比较高,房源布局也不够合理。”朱建文说,“因此,当务之急还是加快建设,多筹集房源。”

7.2008年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后,公共租赁住房遭到冷遇,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寥寥无几,造成大量房源空置。为减少空置和浪费,南山区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于2009年第4季度将西丽文光村180套公共租赁住房退回,留下10套;将桃苑小区74套退回,留下91套。至此,490套公共租赁住房中,有254套被退回,剩余236套。

面向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下浮。目前,南山区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套面积从20多平方米至50多平方米不等,每平方米租金在16元至18元,远远低于市场价。

如此低廉的价格缘何遇冷?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府官员给出了答案:主要原因是市民传统观念作怪,低收入家庭在申请保障房时有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传统观念,因此,绝大多数人选择申请购买保障房,只有部分低收入家庭实在买不起保障房才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8.从宏观政策上来看,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已经悄然转向,2011年起,从中央到地方,公租房建设已经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力。北京市就确定了在“十二五”期间将公租房在保障房中的占比提高到60%的目标。

然而,面对公租房的大力推进,各地都无一例外地遇到了政府用于建设的财政资金短缺的难题,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因为资金瓶颈,公租房建设推进缓慢。

在正在召开的江苏省“两会”上,江苏省政协委员、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赵波就指出,在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筹不到资金,推广建设公租房比较困难。

赵波:“苏南各个城市,包括全国的各大城市都已经在公租房建设上迈出了非常好的一步,但是作为我们苏北,尤其是我们连云港市,这方面的工作还刚刚起步,这里面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主要是资金的筹集问题。”

赵波告诉记者,他在调研中发现,江苏省目前已经完工或在建的公租房项目大多集中在苏南地区。而在苏北,一方面公租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另一方面政府自身经济拮据,缺乏推行公租房建设的动力。

赵波:“公租房一次性投入非常高,回收的周期比较长,对资金的要求呢,比较高。政府对这块压力是比较大的。”

对此,赵波建议,可以将原有的直管房等房地产资源作为融资平台,向社会融资建设公租房。同时,也可以鼓励企业参与进来。

赵波:“各类的企业,希望它们呢,从保障改善民生这块来讲,作出自己的贡献和努力。像那些大的集团,它们也有自己的宿舍,可以作为公租房房源的一部分,来参与公租房的建设。”

然而,正像赵波所说,公租房一次性投入大,回收周期长,这对于追求短期获得最大利润的社会资金来说,无疑缺乏吸引力。那么,如何让社会资金不只做“公益”,也能从公租房建设中获益呢?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业研究处副处长文林峰:“现在来看还是缺乏对社会资金的鼓励政策,其实手段有很多,比如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投资返点等。已经在开始调研,各地也有一些探索。”

9.北京市住建委于2010年7月29日发布消息,北控集团、市公安局、丰台区黄土岗这3个公租房项目已于近日开工,将分别提供4176套、2074套、1200套公租房,3个项目初步测算的成本租金也一起公布。3个项目中,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租项目建成后由北控集团持有管理,面向社会公开配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优先配租。北京市公安局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和持有主体为北京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资金将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建成后将优先配租给市公安局符合条件的无房干警家庭。

在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中,公共租赁房是一种新品种。虽然媒体鼓噪得非常厉害,政府也逐渐把它作为住房保障的一个主要形式,但一直没有形成规模,真正住进公租房的老百姓更是鲜有耳闻。而这3个公租房项目的开工,意味着北京的公租房已经进入了一个规模化建设的时代。但看到这个消息,可能没有多少无房家庭会感到高兴,因为3个项目中至少有2个都有了“优先”了对象,非“本单位职工”和非“干警”家庭并没有多少机会。

10.为了推动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体系建设,浦东成立了以区长姜梁为组长的保障房建设推进小组,三位副组长由副区长担任,相关委办领导担任组员。

浦东建设交通委员会分管领导向本报透露,浦东将主要从三大渠道筹建公租房房源。首先是运用各个园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厂房改扩建,原来园区内废弃的工业厂房都很多,国家现在出了政策,可以运用于公租房建设,用于解决蓝领工人的居住问题。其次,一些沿街镇的废弃仓库,通过改造后亦可成为公租房的房源。此外,上海目前允许农村的村集体用地暂用于公租房的建设,此渠道亦可为浦东筹措不少的房源;并且这些房子也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边郊蓝领工人等使用。除了以上三大渠道之外,还有第四个渠道,是新区政府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适当兴建一些面向大学毕业生等人才的公租房小区,面积不大但相对集中。这些小区属于周转性质,合同工作6年者即可申请入住,租金略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

11.在住房体系中,商品房的建设资金由市场解决,政府通过收取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进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经济适用房等传统的保障房虽然没有土地出让金,但是通过销售,基本成本都能收回。而公租房只有租金收入,租金还是由政府进行补贴的,肯定收不回成本。如此巨额的投入如何解决?

资金的问题是公租房能否推广的关键。这个问题不解决,公租房只能在“争议”“讨论”中成为“画饼”。

杭州公共租赁房建设实行“政府主导、公司运作”模式。市政府组建了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既从现有住房中挖潜,也进行新的开发。目前的“公租房”现房主要来自于在存量经济适用房等房源中安排,已有1000多套。政府还在拍卖楼面地价已达每平方米一万多元的田园地块划拨了200多亩地,于去年年底开工建设,预计可建成4000多套公共租赁房

(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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