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权平均综合法
加权平均综合法是指对经过同度量处理的指标数值通过加权平均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总值,再按照总值的大小排出各参评单位的位次,从而达到综合评价目的方法。
【加权平均综合法例示】
采用加权平均综合法对表2-17经函数化处理后的指标数值进行综合。具体做法:首先对每个省市的各指标数值分别乘以归一化处理后的权数,然后相加,从而得到综合值(表2-23倒数第二行)
表2-23 部分省区综合经济效益加权平均综合值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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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权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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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贡献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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