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统计师考试《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教材知识点第一章4

发表时间:2015/5/29 13:25: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大网校统计师考试网:2015年统计师考试时间于10月18日进行,报名时间于5-7月份进行,各科目知识点、考点、重点、难点海量汇总,更多考点信息供您学习备考!
2015统计师考试辅导资料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 [了解]:

三、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审批和备案

依照《统计法》规定,国家对统计调查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为了明确责任主体,《统计法》第十二条对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审批和备案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由国家统计局单独制定;

二是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其中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报国务院审批;其他调查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所谓本部门管辖系统,是指与本部门业务对口的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等。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独制定;三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通过立法,对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审批和备案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从制度和程序上加强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之间的协调,明确各自的分工,避免重复。

编辑推荐:

1、历年统计师考试辅导资料汇总 点击查看

2、关注更多2015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报考条件、报名入口 点击查看

3、2015年统计师考试零基础保过套餐 全国适用 点击查看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统计师

        [协议护航-退费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4800起

        初级 中级

        761人正在学习

      • 统计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980起

        初级 中级

        545人正在学习

      • 统计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16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