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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知识点:编制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

发表时间:2015/12/7 11:20: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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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

通过引入同度量因素,把不能直接加总的因素转化为同度量的价值量指标,然后通过价值量指标的对比来反映因素的综合变动。

在编制数量指数的时候要以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在编制质量指数的时候要以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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