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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根据《统计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如何适用?
没收违法所得(属财产罚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追缴,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没收违法所得主要适用于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行为。
二. 对统计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可以处多少罚款?
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对企业事业组织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以及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统计违法行为之一的,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外,并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之一的,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外,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直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决定统计法律责任的情节有哪些?
决定统计法律责任的情节,是指统计行政机关处理违法行为人时,作为决定统计法律责任轻重或者免于处理根据的各种情况,包括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节。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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