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护士执业注册(再次)审批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办事指南
护士执业注册(再次)审批
程序:
受理-审核-审定
提交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
2、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3、《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证明》原件(三个月内体检证明);
4、现执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文件原件;
5、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6、提供本注册年度内“护士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7、现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8、中断注册者提供参加临床三个月实践考核合格,并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书证证明原件(附件2);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
10、再次注册费:4元;
11、上报自录执业护士再次注册信息数据软盘(有护士注册管理软件的单位)。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两年。连续注册的须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护士连续注册年度为每双数年办理再次注册。
收费依据:
1、《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的通知》(财综字[1994]121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护士注册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98号);
3、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的函》(京价(收)字[1995]第122号);
4、《转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复函的通知》(京卫物价字[1995]27号)。
受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办理。
说明:
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wsj.bjchy.gov.cn下载中心)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件,复印件每页由申请人填写“与原件相符”并签姓名和提交日期。
网址:wsj.bjchy.gov.cn(朝阳区卫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65859685 传真:65850288
办公时间:每双数年六月至十月集中办理(具体受理时间以再注册年办理再注册工作要求为准),零散人员周一至周五办理,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朝阳区卫生局便民服务大厅(106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 邮编:100026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