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口商品成本核算:
出口贸易的成本指出口商在某一票出口业务的实施过程中总的业务支出,出口总成本是指出口企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包括:进货成本和国内费用(出口前的一切费用和税金)。
进货成本即出口商品购进价,其中包含增值税。如企业自营出口,进货成本即其生产成本。
国内费用通常由各企业按进货成本的5%-10%不等的定额率自行核定。
出口总成本=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出口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出口成本价格是指以出口总成本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价格。它不涉及任何国外费用,是出口定价的基础。
出口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外汇总收入中扣除劳务费用如运费、保险费、佣金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即以FOB价成交所得的外汇收入。如以CFR或CIF术语成交,价格中扣除国外运费、保险费后,为出口外汇净收入。以含佣价成交的,还要扣除佣金。
出口人民币净收入是指出口外汇净收入按当时外汇牌价折算的人民币数额。
根据出口商品的这些数据,可以计算出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换汇成本。
(一) 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换汇成本是指出口商品净收入-单位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成本。在我国,一般是指出口商品每净收入一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即用多少元人民币换回一美元。其计算公式如下: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例]出口某商品 1000件,每件17.30美元CIF纽约,总价为17 300美元,其中运费2 160美元,保险费112美元。进价每件人民币117元,共计117 000元(含增值税17%),费用定额率为10%,出口退税率9%。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8.28元。求该笔业务的出口换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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