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
1947年10月,关贸总协定签定,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唯一一个调整大多数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中有关关税和贸易政策的多边国际协定。《关贸总协定》作为一个多边国际协定,规定了各参加国关于关税和贸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法律文件,它包括条文本身4部分38条条款,以及各国的关税减让表和9个附件。
2、宗旨
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大幅度地削减各国的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实行贸易自由化,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世界经济的增长,从而保证各国的充分就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基本原则
(1) 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2)非歧视原则。
(3)灵活实用原则。
(4)关税减让和关税保护原则。
(5)透明度原则。
(6)协商调解原则。
二、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几个重要协议
1、《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其基本目标是把纺织品贸易纳入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之下,实行贸易自由化。《多种纤维协定》是西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突出代表。
2、《反倾销和反补贴协议》: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市场。反补贴税,是为了抵销商品于制造、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补贴而征收的一种临时附加税。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1995年1月1日正式建立,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1)它代表着更大范围的世界贸易。(2)它将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3)它的职责权限较大。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