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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品质条款示范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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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必须保证所售货物目的港到货时,质量必须同卖方**日提供的第*号样品一致。

2.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如发现与合同不符,但货未发生质变,或货物仍可销售,买方应照常提货,但合同价将酌减,其数额由双方议定。

3.货物在目的的港由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其品质或质量证明书为最后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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