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贸外汇付汇业务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所有对外支付,有外汇帐户的,且支付用途符合外汇帐户规定的使用范围的,首先使用其外汇帐户余额;外汇帐户使用范围以外的付汇及没有外汇帐户或帐户余额不足的,方可购汇。

从外汇帐户对外支付的,开户银行应根据规定的外汇帐户收支范围进行审核,并按外汇售汇业务相应的规定进行审核,办理支付。

购汇支付和从外汇帐户支付的,均须在有关结算方式或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对外付款。

需提前偿还境外债务本息的,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购汇并对外支付。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