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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外销员考试辅导:知识产权法(1)

发表时间:2011/9/10 10:53: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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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外销员课程,全面的了解外销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外销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基本要求:

1、了解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不享有商标权的内容

2、掌握专利的类型、专利申请的原则、审查专利申请的准则、授予专利的标准、专利保护的期限、商标保护的范围和期限、着作权的归属、着作权的内容、保护的期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一、 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的人对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特殊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商业秘密。

国际公约有《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

一、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法》、《着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也加入了一些有关国际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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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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