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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物业管理实务考点:合同的要约

发表时间:2015/10/20 9:09: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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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当受要约人以订立合同的意图接受要约人时合同即成立,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的要约

要约(offer),在商品交易中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等,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offeror),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或承诺人(offeree、acceptor)。简单来说,要约就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就是对要约的接受。合同的签订往往要经过要约、反要约的数个回合的谈判。合同成立以最后的要约与承诺生效为准。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2、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内容必须具体明确。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要约一旦作出,要约人需承担法律责任。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应标明一旦对方同意,即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所有的订约提议都可以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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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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