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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保险合同

发表时间:2012/10/26 12:02: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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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订立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履行给付义务。

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在于: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2)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3)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4)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般保险实务中,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为要约,保险人经审查后同意承保为承诺。

但有时,保险人在审查后增加新的条件,应视为一个新的要约,需要投保人的承诺,保险合同才成立。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后,

(1)如果合同中约定有生效时间的,按照约定时间,合同发生效力;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8)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以及订立合同的确切日期。

三、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投保人一方的义务

1.如实告知的义务

2.危险增加时的通知义务

3.保险事故发生时的通知义务与提供单证的义务

4.防损救灾的义务

(二)保险人的义务

1.说明义务

2.承担危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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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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