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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教材《管理实务》考点:共同保险

发表时间:2015/9/30 14:30: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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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金额要等于财产实际现金价值的一个规定比例。如果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时没有遵守共同保险的这项规定,就要作为一个共同保险人分担损失,以此作为惩罚。

如:一幢房屋的实际现金价值为500 000元,它的产权人保险为300 000元,如果保险单共同保险条例规定比例是80%,(500 000×80%=400 000)则规定保险金额是400 000元,假定发生一次损失,损失金额为100 000元,则赔偿金额由下式计算:

假定有10 000幢价值为75000元的住宅,所有住宅都以全值投保,总的保险金额为7?5亿元,再假定发生下列火损:

二次全部损失 150 000

三十次部份损失 300 000

全部火损 450 000

若以一半价值投保,总的保险金额为3?75亿元,全部火损为375 000元

由此可见,如果每人只投保部份损失,火险费率从每100元的6分增加到10分。

共同保险的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定期评估保险金额,以确定共同保险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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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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