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行业标准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物业服务品质,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会员单位需求和年度工作计划,我会拟成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作为协会的分支机构。现就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委员的产生采取企业自荐与中国物协协商相结合的方式。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委员原则上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推选产生,需至少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具备丰富的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和标准化建设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以上学历。
3.热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能够配合委员会完成物业管理行业标准的编撰工作。
4.所在企业内部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对标准化建设有着较为深入的研究;
5.所在企业具备住宅、写字楼、工业园区、医院、高校等某一个或多个业态管理专长,在国内具有较为广泛的知名度、影响力;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推荐表纸版邮寄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到委员会电子邮箱:biaozhuncpmi@126.com,电子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分别标为:单位名称+自荐表。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丽霞,联系电话:010-88083290;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
联系人:杨萌,联系电话:010-6394325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3室。
(责任编辑: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