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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物业管理实务考点:​合同的承诺

发表时间:2015/10/20 9:22: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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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承诺

承诺(acceptance),在商品交易中又称为接受、收盘,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用语言或行为对要约表示完全接受以缔结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传达给要约人。

合同承诺的法律意义:

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受要约人一经作出承诺,该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与受要约人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当然承诺也可以依法撤回,合同法第27条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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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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