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法院系统录用应届毕业生工作程序
北京市法院系统录用应届毕业生工作主要程序为:发布招录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进行适应岗位测试、专业科目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录用等。
其中招录信息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事局共同发布;专业科目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和录用由各招录法院和当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它由各招录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
1、通过北京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取得《2007年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须为北京市生源;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作为法官后备人选,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符合所报考法院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和适应岗位测试。
三、关于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应携带2007年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居民身份证(限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成绩单(仅限研究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该院干部人事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同时可以填报第二、三志愿法院),并签字确认,提交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不需经任何组织及个人介绍。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进行适应岗位测试。
比例规定:为了引导考生报名,合理分配人力资源,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及城近郊区人民法院考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不得低于5比1;远郊区县人民法院考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比1。
公布报名信息:为了使考生及时掌握各招录法院的报名进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07年1月24日至30日和2007年3月13日至19日,每日17时在北京法院网上对外公布各招录法院报名考生人数信息(网址:bjgy.chinacourt.org)。
截止日期: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30日(16:00);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9日(16:00)。
2、对报名考试组织工作的监督
监督内容及举报、投诉电话:北京市法院系统招录应届毕业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须向任何组织和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凡是发现法院在招录考试工作中有违反程序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为:01085268126、01085268724(传真)。
3、关于考试事项
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答题须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另须使用2B铅笔。
试卷种类:考试试卷分为本科生试卷、研究生试卷两大类。本科生试卷为综合性试卷,研究生类试卷分为刑事类试卷、民事类试卷、商事类试卷、行政类试卷四种。
本科生考试内容、范围:法院基本常识及近一年内的时事政治;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实体法及程序法基本知识。考试依据为现行基本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
研究生考试内容、范围:本专业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考试依据为现行基本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
4、考试时间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分两批进行的实际,考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考试(考生为北京地区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
时间:2007年2月6日10:00至17:00;
地点:北京市育英学校(海淀区万寿路西街11号)。
第二批考试(考生为非法学专业毕业生及非北京地区院校北京市生源法学专业毕业生)。
时间:2007年3月24日10:00至17:00。
地点:待定(请关注北京法院网发布的相关关公告,网址:bjgy.chinacourt.org)。
5、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第一批考试考生成绩拟于2007年2月15日在北京法院网(网址:bjgy.chinacourt.org)上对外公布。
第二批考试考生成绩拟于2007年3月30日在北京法院网(网址:bjgy.chinacourt.org)上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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