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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009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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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09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重庆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重庆市财政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税务系统的机关及系统内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财政、税务、金融、会计、审计等经济及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者。

(二)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公务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重庆市财政局1楼(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人:陈云;联系电话:023-67575508、67575541。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打印《重庆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签章同意。

5.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登记照2张。

6.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

7.有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个人独立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性信息可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室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即领取《准考证》。

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8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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