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录用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07]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7年继续从普通高等院校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招考对象、数量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湖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北省外一类高校的200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专升本的毕业生。
(二)招考数量:全省计划选调1115名,具体招考名额
报考地 市 州 计划 研究生本科生 急需专业
区代码 总数
01 武汉市 100 70 30
02 黄石市 40 15 25
03 襄樊市 100 40 60
05 宜昌市 76 10 66
06 十堰市 140 8 132 农业、政法、环保、旅游、机械、企业管理
04 荆州市 60 12 48
08 鄂州市 50 30 20 金融、法医、城建、信息、材料、农业
07 荆门市 60 15 45 法律、城建、旅游、贸易
10 黄冈市 80 5 75 经贸、农业、城建、水利、医药
09 孝感市 150 50 100 经济、行管、农业、城建
11 咸宁市 57 11 46
12 随州市 40 8 32 城建、水利、路桥、工程机械、法医、外语
13 恩施州 88 6 82
14 仙桃市 17 2 15 法律
15 天门市 30 10 20 规划、环保、路桥、经济
16 潜江市 17 2 15
17 神农架 10 0 10 会计、审计
合 计 1115 294 821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理论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其中报名者为二类第二批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4、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安心基层工作;
5、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5、28、30周岁以下(截至200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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