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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07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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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决定,2007年继续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 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323名。其中,长沙17名,株洲45名,湘潭10名,岳阳10名,衡阳43名,邵阳26名,常德26名,益阳15名,娄底30名,郴州12名,永州15名,怀化40名,张家界11名,湘西自治州23名。

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院(系)党组织、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校(院)党委组织部应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对象凭推荐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参加选调生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各市州选派人员参加对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2、录用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以

为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市州人事局、教育局派人参加。有关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为提高选调生质量,以下对象笔试总成绩予以加分:省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加5分;研究生加3分;少数民族学生或志愿到湘西自治州工作的加2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值加分。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线。根据笔试总成绩,以市州为单位,从报考同一市州同一专业大类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月上中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市州人事局、教育局统一抽调人员,组成面试领导小组,通知面试对象到各市州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按照选拔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4、考察。4月中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市州人事局、教育局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有关高校对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对象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

5、公示。5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的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各市州委组织部将初定的选调对象反馈到所属高校,各高校党委组织部也要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切实把好审核关。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州委组织部应及时与选调对象签订就业协议,若选调对象违约,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工作安排。今年的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所需编制由所在县(市、区)从现有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分别由有关市州委组织部和市州人事局统一办理。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07年 3月12日、13日上午9:00到下午5:00,报名地点设在东海楼宾馆1楼大厅(省老干活动中心内,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2号)。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交经院(系)党组织、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校(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含推荐表)。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交纳100元的考务费。特困生凭学校党委组织部证明可以减免考务费。

3、推荐表请直接从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下载,并用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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