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市面向2007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笔试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一、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07年应届毕业生;
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7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
2、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至1988年11月期间出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务必于2006.11.30--2006.12.10下午4:00之前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等报名工作,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和银行卡(招商、建设、工商),过时不补报。
三、考试时间为2006年12月24日,请考生注意!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