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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选调村官面试时间

发表时间:2015/2/4 15:01:0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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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考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及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者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面试

面试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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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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