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
一、思维的定义和特征
对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
间接性表现在,能以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为媒介,对没有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甚至是根本不能直接感知到的客观事物进行反映,还表现在人能对没有发生的事件作出预见;
概括性表现在它可以把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抽取出来,形成概括性的认识。
二、思维的智力操作过程
(一)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将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各个属性的过程.
综合是将事物的各个部分、各种属性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过程。
(二)抽象与概括
抽象是把事物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抽取出来,
概括就是把抽取出来的共同属性和特征结合在一起的过程。
思维的种类:
一、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
动作思维是以实际动作为支柱的思维过程 ;
形象思维是以直观形象和表象为支柱的思维过程 ;
抽象思维是用词进行判断、推理得出结论的过程,又叫词的思维或逻辑思维
二、辐合思维和发散思维
辐合思维是按照已知的信息和熟悉的规则进行的思维,例如,利用公式解题,按照过去解决问题的方法或经验去解决问题的思维,都是辐合思维,或叫求同思维;
发散思维是沿着不同的方向探索问题答案的思维,又叫求异思维,发散思维是更具创造性的思维。
三、再造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再造性思维是用已知的方法去解决问题的思维;
创造性思维是用独创的方法去解决问题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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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