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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心理咨询师二级案例(四)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一、一般情况
求助者:李某,女,汉族,l9岁,高中三年级学生。
二、求助者自述
主诉:别人看到自己洗澡,害怕别人说,情绪低落,焦虑,烦躁,入睡困难等半年。
个人陈述:我是一名高中生,学习应该说还是挺好的,我的性格内向一些,在父母、老师、同学的眼中一直是个好孩子。可自从那件事发生后就全变了。我是住校生,在一个特别闷热的下午,我不知为什么那么热,就到女厕所去冲澡,刚进去时也没有什么,后来我听到楼下有很多人讲话,就趴在窗口往下看,看到几个人正往楼上看呐,我听到他们在大声地说我:“某某真不正经,窗帘都不拉就洗澡。明明是想让别人看,真不要脸!”我当时害怕极了,赶紧穿上衣服跑回了宿舍,越想越害怕,我洗澡被他们看见了,这可怎么办啊!过了一会儿,宿舍的同学回来了,她们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她们一定是看到我洗澡,也听到其他同学的议论。我跟她们解释,她们却说根本不知道别人议论什么,我才不信呢,要不然她们怎么会那样看我?我难受死了,就知道哭,饭也没吃,晚自习也没上。最让我受不了的是第二天,无论我走到哪,他们都在议论我,我是一个好孩子,从小就很懂事,惟恐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可还是没有躲过去,就因为洗澡没拉窗帘让别人说我不要脸,可女厕所根本就没有窗帘啊!后来老师、同学都说我变了,我知道不是我变了,是他们都讨厌我,说我不要脸。我多次和父母、同学解释,可他们就是不听,还让我好好学习,我还能好好学习吗?成绩一直在往下降。父母说不能正常学习就休学吧,我也知道只能这样躲了,现在是休学在家。我真是痛苦死了,觉得活着没一点意思,对什么事情都没有兴趣,一天到晚都在想这件事,白天没精神,晚上睡不着。
三、咨询师观察了解到的情况
求助者衣着不是很整洁,头发比较零乱,紧张不安,面带愁容;说话遮掩,低头不语或少语,声音低沉、不敢正视咨询师;身体紧缩,双手紧握;言语表达尚得体。求助者由父母亲陪同前来。从母亲处了解到,其家教严格,从小较内向、听话,不爱与人交往,但学习很努力,成绩也很好,高二时喜欢上一个男同学,但该男生并不喜欢她,也就没什么结果。后来说自己洗澡被别人看见了,别人都在说她,怎样解释都没用。多次想带她看病,就是不听,认为自己没病,只同意休学但不能缓解,好不容易才同意来心理科看病。
依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一、该求助者的主要症状是什么?
二、怎样对该求助者做出诊断?
三、对该求助者的诊断及依据是什么?
四、对该求助者需做哪些鉴别诊断?
五、怎样对该求助者进行病因分析?
六、对该求助者可选用哪些心理测验并说明理由?
七、在本案例中,咨询师怎样进行转介?
八、在本案例中,咨询对象一般应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参考答案:
一、该求助者的主要症状是:幻听、被害妄想、恐惧、情绪低落、焦虑、烦躁、入睡困难等。
二、对该求助者做出诊断的程序如下:
1.分析该求助者是否经历过较强烈的现实性的刺激。
2.分析该求助者的自知力,是否有求治的愿望,内心冲突是否具有道德性质或现实意义。
3.分析该求助者的心理、生理及社会功能各方面是否受到影响。
4.分析该求助者的问题是否有器质性的病变作基础。
5.综合以上分析、排查,诊断为精神病、神经衰弱、神经症等。
三、对该求助者的诊断是: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诊断依据:
1.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该求助者的知情意已经不统一,主观和客观不一致,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没有自知力,没有主动求医的行为,逻辑思维已经混乱,有幻听、被害妄想等典型精神病的症状,因此可以考虑诊断为精神病。
2.由于其初始反应强烈,幻听、被害妄想等症状持续时间长达半年,内容充分泛化,心理痛苦无法自行摆脱,已不能上学,已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功能,有泛化、回避出现,说明问题非常严重,可以诊断为精神病。
3.根据该求助者为青年女性,首次发病,主要症状为逻辑思维混乱,有幻听、被害妄想等,可以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四、对该求助者需做的鉴别诊断有:
1.与抑郁症相鉴别:该求助者虽然表现出情绪低落、兴趣下降等症状,但这些症状是在“别人看见自己洗澡”后产生的,是伴随的而不是主要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抑郁症。
2.与恐惧性神经症相鉴别:恐惧性神经症的特点是对不应感到恐惧的对象和情景感到恐惧,恐惧的对象和情景是现实或想象的,但都是真实的,且恐惧性神经症的求助者有自知力,有主动求治的愿望,而本案例中该求助者虽感到恐惧,但恐惧的内容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且其没有自知力,也没有主动求治的愿望,因此可以排除恐惧性神经症。
3.与焦虑性神经症相鉴别:焦虑症是“以广泛性焦虑或发作性恐怖状态为主要临床相的神经症”,是一种内心紧张不安,预感到似乎将要发生不利情况而难于应付的不愉快情绪,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出汗和运动性不安等。该求助者表现出焦虑症状,但与其精神症状相比,焦虑症状不是主要的,而是精神症状的伴发症状,而且其没有自知力,也没有主动求治的愿望,因此可以排除焦虑性神经症。
五、该求助者出现精神问题的原因可能是:
1.生物原因:求助者为女性,19岁,正处在青春期,有性的意识和性的冲动。但没有得到满足。
2.社会原因:(1)负性生活事件的影响,谈恋爱失败,半年前自己洗澡的事件是该求助者出现精神问题的诱因。(二)家庭教育的原因,家教严格。(3)性格内向,与人交流较少,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4)未得到理解和关注,缺乏正确的指导。
3.心理原因:(1)存在明显感知觉障碍:听见别人说自己不要脸,是幻听。认为自己洗澡,别人能够看见,别人说自己不要脸(事实上在楼下不可能看见该求助者洗澡)。这是被害妄想。(2)情绪方面的原因,对别人说法的恐惧和焦虑等负性情绪的困扰不能自己解决。(3)有回避行为,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技巧。(4)个性追求完美,争强好胜,心胸狭小,偏执,对家长、老师及同学的解释持否定态度。
六、对该求助者可选用的心理测验及其理由如下:
1.对该求助者可选用MMPl测验,用来测定其病理人格和程度。
2.对该求助者可选用SAS测验,用来测定其焦虑状态及程度。.
3.对该求助者可选用SDS测验,用来测定其抑郁状态及程度。
七、在本案例中,咨询师转介时应注意:
1.咨询师如发现自己与该求助者不匹配时,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明智地转介。
2.首先征求该求助者的意见,向其说明转介的原因或理由。
3.向该助者介绍新咨询师的有关情况。
4.向新咨询师介绍该求助者的情况。
5.一般不干预新咨询师的活动。
6.不能在该求助者面前对新咨询师的方法、为人等进行评论,更不能指责。
八、在本案例中,咨询对象一般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具有一定的智力基础。
2.咨询内容合适。
3.人格基本健全。
4.动机合理。
5.有交流能力。
6.对咨询有一定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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