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类江苏省将出台规定:正常怀孕14周以上不得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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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出台规定:正常怀孕14周以上不得人流

发表时间:2010年2月27日10:46 来源:中大网校  来源:中大网校   [在线考试]
在29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草案)》首次亮相。其中“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妊娠妇女,不得人工终止妊娠”一项,引起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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