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类温州市规定经营避孕药具须持“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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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规定经营避孕药具须持“两证”
发表时间:2010年2月27日10:46 来源:中大网校 来源:
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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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消息,从今年7月1日开始,温州市计生避孕药具零售店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能继续经营,否则一律按无证经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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