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类武汉药品购销须“建档待查”不建档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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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药品购销须“建档待查”不建档举报有奖

发表时间:2010年2月27日10:46 来源:中大网校  来源:中大网校   [在线考试]
记者昨从武汉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今后药厂药店购销药品,必须对其来源和流向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否则将受处罚;而市民举报药店未建档,可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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