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类天津:明年起在药店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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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年起在药店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

发表时间:2010年2月27日10:46 来源:中大网校  来源:中大网校   [在线考试]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借医生处方。日前,天津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制订了《天津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处方药一系列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强制性规定。2004年7月,国家曾出台政策,要求抗菌药品在药店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到去年年底,处方药在药店销售将全凭处方,否则将取消药店经营处方药的资格。但由于药店赢利的需要,以及相关实施细则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也不充分,使得此项规定形同虚设。目前人们对安全合理用药的意识越来越强,国家药监局也适时再次提出了这项要求,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是有别于去年的一次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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