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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考点精要二

发表时间:2010/6/8 11:25:3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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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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