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0年招标师法律法规辅导:数字的知识点8

发表时间:2010/4/23 10:48: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0年招标师辅导:关于数字的知识点

♦   一次委托招标金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1/2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

♦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第21条规定:“抽取评标所需的评审专家的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48小时,如抽取外省专家的,不得早于开标时间72小时,遇节假日向前顺延;同一项目评标中,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

♦   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根据该规定,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因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那么,如果专家成员最少为5人时,评标委员会的人数至少为7人。而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则评标委员会的人数最少可以是5人,其中专家成员4人,采购人代表1人。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