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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强化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

发表时间:2010/9/14 15:32: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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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自2010年3月成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来,结合全旗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把“七道关”,在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项目资金。截至目前,监管办共办理公开招标项目36项,交易额达10.88亿元,节约投资金额6497.92万元,节约率达5.6%。

    一是严把审批关。监管办成立以来,先后结合全旗实际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招标投标工作监督暂行办法》等8项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逐步建立了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长效保障机制。对招投标过程中不具备招标条件,特别是资金没落实的项目、无办理用地手续、不具备规划局“一书两证”、无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等各种审批手续及有关资料不健全的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坚决不予批准,有效地防止了拖欠工程款和“先建后批”等招标行为,也从根本上预防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产生。

    二是严把代理机构资格关。《鄂托克旗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评标专家所具备的条件、权利及义务、专家抽取方式等,强调凡进入旗招投标中心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所需的评标专家,须从旗招投标中心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旗招投标中心评标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特殊专业评标专家的,在监管办的严格监督下,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从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了评标活动的公正、公平。

    三是严把投标人资格关。监管办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中,根据不同项目需求,投标人须提供11类合法有效的证件,监管办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初步核实,开标后,再次对照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合格制审查标准和办法进行严格的资格后审。通过实行一整套严格完备的操作程序,有效防止持伪造的资质证书或不具备资质许可权力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资格审查,也使准备“串标围标”的投标人难以联络所有投标人,从而减少了“围标串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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