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开招标项目统一在省政务大厅进行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东亚讯昨日,省政府下发了《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统一在省政务大厅进行。采购中心对采购需求相同的项目,原则上每月集中采购一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货物,应当实行同种(类)产品单独询价,不得将两种(类)以上产品打包询价。单次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与现有设备或者系统配套使用的货物,可以指定单一品牌;单次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货物,可以指定三个品牌以上(含三个品牌)相近档次的产品。

在公务用车采购方面,应当优先申报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车型,需要增加专用业务功能配置的,应当在向采购办申报采购计划时获得批准。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单独报价,采购合同中应当单独列项。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